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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专家呼吁按机器人法制管理无人机、无人车

8月28日,由北京商报社、西街传媒联合主办的2018(第四届)互联网+物流格局论坛在京举办。会上,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专家呼吁,应按机器人法制管理无人机、无人车,在管制下建立一个更完善的机器人服务型社会。

随着电商不断加码配送提速,资本加速涌入即时配送领域,在人口红利消失以及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无人机与无人车等智能配送设备就成了物流领域的研发热点。简单搜一下就能看到关于无人机、无人车的各种消息:2018年3月,菜鸟运用无人机助力狮山龙井第一采; 6月,苏宁宣布无人车“卧龙一号”已完成上岗测试;7月底,美团在京发布了无人配送平台,并推出多款无人配送车……随着无人仓、无人机、无人车等智能设备不断走向市场,诸多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也争相开展科技“军备竞赛”,开启了“无人军团”时代。

那如何让这些“无人军团”更靠谱更安全呢?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高工翟冬青在会上表示,当下无人机、无人车已经成为世界物流领域的科技研发热点和亮点,美国、欧洲、中国等都有很多新兴企业在推广、积极筹备。无人机、无人车的本质是机器人,而机器人的一大技术特点就是自主决定轨迹,自主决策行为,这就有可能会产生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比如无人机可能会因飞手操作不慎或者大风等情况发生坠机,无人机还可能会出现在禁区上空或者居民窗外偷拍,无人机一旦失控或被黑客劫持链路进而失联或许会出现擅自起飞等行为风险。

翟冬青表示,既然无人机、无人车的本质是机器人,那就要像管机器人一样管理它们,而无人机、无人车应用的首要原则就是不能伤人,因此无人机、无人车必须也要受到《交通法规》、《试航法规》等法规的约束。同时,翟冬青还呼吁国家也要针对无人机、无人车建立相应的法规标准,在管制下建立一个更完善的机器人服务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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